3.多數委員對某廠商於某評選項目(配分30分),評定其分數為24分以上,卻有個別委員評定其分數為10分。「○○」案採購評審小組評審會議紀錄
壹、會議時間:○○年○月○日(星期○)下午○時
貳、會議地點:本署○樓第○會議室
參、主持人:○召集人○○ 記錄:○○○
肆、評審小組組成:內派委員5人組成。
伍、出席委員:○召集人○○、○委員○○、○委員○○、○委員○○
陸、請假委員:○委員○○
柒、評審方式:採序位法評審符合需要之廠商。
捌、投標廠商家數及名稱:投標廠商3家且其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,廠商名稱為○○公司、○○公司及○○公司。
玖、召集人致詞:(略)
拾、報告事項:
主辦單位就本案需求內容及廠商評審事宜報告(略)。
拾壹、廠商詢答事項:
拾貳、評審結果:
- 經本小組就各評審項目、受評廠商資料逐項討論後,綜合評審結果詳評審總表(如附件)。
- 經各委員依據本採購案評分表評定參與評審廠商分數(序位),並將各委員評分結果填列於評審總表,○○公司總評分為○○/序位合計值為○,○○公司總評分為○○/序位合計值為○,○○公司總評分為○○/序位合計值為○。
- 經召集人詢問各出席委員及列席人員,均認為不同委員之評審結果無明顯差異情形。
- 決議:
本案採序位法者:3家參與評審廠商之平均總評分均達70分以上,且標價合理,無浪費公帑情形,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:序位第一之○○公司為第1符合需要廠商,序位第二之○○公司之平均總評分與第1符合需要廠商相近,為第2符合需要廠商,序位第三之○○公司與上開二公司相差較大,不列為符合需要廠商。
拾叁、委員是否有不同意見:無。
拾肆、散會(下午○時○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