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購評審小組會議議程

項次 議程 是否必要 主協辦 預定時間
1 確定委員出席人數是否達法定開會人數(二分之一以上出席) 主辦單位 2分鐘
2 確認委員已知悉「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」內容,且無應辭職或予以解聘之情形。 主辦單位 2分鐘
3 確認委員已簽署採購評審委員切結書 主辦單位 2分鐘
4 召集人宣布開會事宜 召集人 2分鐘
5 主辦單位報告本案評審事宜 主辦單位 5分鐘
6 廠商□簡報□不必簡報,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出席評審委員會備詢。 評審委員會 10分鐘
7 廠商□簡報□不必簡報,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出席評審委員會備詢。 評審委員會 10分鐘
8 廠商□簡報□不必簡報,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出席評審委員會備詢。 評審委員會 10分鐘
9 評審委員就各評審項目、受評廠商資料逐項討論並進行評分作業 評審委員會 45分鐘
10 計算評分/序位及結果統計,製作總表 主辦單位 5分鐘
11 對於不同委員之評審結果,有無明顯差異情形,其經發現者,應提交評審委員會召集人處理。 評審委員會、主辦單位 10分鐘
12 廠商報價是否合理,有無浪費公帑情形 評審委員會 3分鐘
13 評審結果提請評審委員會確定是否過半數評定最符合需要廠商。如需進行協商程序,則需辦理再一次綜合評審。 評審委員會、主辦單位 3分鐘
14 確定本次會議結果 評審委員會 1分鐘
15 作成會議紀錄並予確認 評審委員會、主辦單位 5分鐘
16 散會

※依工程會簡報不同委員評選結果有明顯差異案例:

1.多數委員評定某廠商序位為前1、2名,卻有委員評定其為最後1名。

2.多數委員評定某廠商分數為80分以上,卻有個別委員評定其分數低於70分。